【113學年度第二學期】隨班附讀申請公告
一、辦理日期:114年2月19日(三)上午8點至 114年2月25日(二)下午5點止 ※星期六、日無授理申請作業
二、申請人應檢附文件:
三、申請程序:
四、申請地點: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23號 (北校區仁發樓2樓 進修推廣部)
五、諮詢電話:08-7799821分機8190
六、繳費方式:說明→ / 繳費連結
※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8條及15條規定:大學學士班及專科學校隨班附讀人數,以六人為限,每學期累計各校取得之推廣教育學分,副學士及學士程度學分班者,至多以十八學分為限;碩士班隨班附讀人數,以五人為限,每學期累計各校取得之推廣教育學分,碩士程度學分班者,至多以九學分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