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學生事務組

112學年申請弱勢助學補助查調結果:

申請同學如對查調結果要提出申復請於11/30日(星期四)前將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之財稅證明文件(「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及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),請至進修推廣部學生事務組辦理,逾時不候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