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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隨班附讀」申請資格及條件

「隨班附讀」申請資格及條件

依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 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FL008639

1、申請學士班隨班附讀者須具有報考學士學位資格;申請碩士班隨班附讀者須具有報考碩士學位資格。

2、學士學分班每學期至多以修讀18學分為原則;碩士學分班每學期至多以修讀9學分為原則。

3、隨班附讀學士班以 6 人為限,碩士班以 5 人為限。

4、隨班附讀科目修讀期滿經考試及格僅發予該科學分證明,不發予學籍相關證明。

5、隨班附讀申請時程配合本校每一學期開學期間(2月、9月)受理申請。

6、申請應檢附文件:隨班附讀申請書、身分證正反分開影本一份、畢業證書影本一份、修課課表(修課課程可洽詢相關科系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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