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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事務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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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-1新生各類減免須知(含行政院補助)

學雜費減免須知:

一、請進入美和首頁→【新生】→新生基本資料登錄系統】【學務處】→【學雜費減免申請】【各項減免及補助申請】→「我要申請減免」,點選要申請的身分並將資料填寫後儲存,於列印處列印【申請書】並於【切結書親簽】,於【上傳附件】處上傳【申請書】及【附件】。網址: https://newstu.meiho.edu.tw/Home/Login

二、舊生逕由單一入口網進入辦理。
三、有以下身分者只能擇優(擇ㄧ)申請

申請類別(減免項目)

申請期限

應繳證明文件(近三個月有效證件)

說明

全公費(減免全額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  1. 申請書
  2. 撫卹令、年撫卹金證書獲核定函(須有學生名字)
  3. 父母親及學生戶籍謄本正本(當年度7月以後戶籍)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含詳細紀事)
  1. 新申請者須另填部頒申請書,報部核準(須至進修部填寫1式2份
  2. 每『學期』申請1次

半公費(減免5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軍公教遺族子女給卹期滿(減免8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現役軍人(減免3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  1. 申請書
  2. 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或在營服役證明
  3. 父母親及學生戶籍謄本正本(當年度7月以後戶籍)或新式戶口名簿(含詳細紀事)

每『學期』申請1次

原住民學生(減免9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1.申請書

2.父母親及學生戶籍謄本正本(當年度7月以後戶籍)或新式戶口名簿(含詳細紀事) (須有原住民註記)

每『學期』申請1次
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輕) (減免4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  1. 申請書
  2.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
  3. 父母親及學生戶籍謄本正本(當年度7月以後戶籍)或新式戶口名簿(含詳細紀事)
  4.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類減免-研究所在職專班不得申請。
  1. 學生已婚加計配偶
  2. 年所得不得超過220萬
  3. 每『學期』申請1次
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中) (減免7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重)(減免全額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身心障礙學生(輕) (減免4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身心障礙學生(中) (減免7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身心障礙學生(重) (減免全額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(減免6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  1. 申請書
  2. 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須有學生名字)
  3. 父母親及學生戶籍謄本正本(當年度7月以後戶籍)或新式戶口名簿(含詳細紀事)
  1. 縣市政府核發的函
  2. 每『學期』申請1次

低收入戶學生(減免全額)

中低收入戶學生(減免60%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  1. 申請書
  2.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(須有學生名字)
  1. 鄉鎮區公所核發的証明
  2. 每『學期』申請1次

行政院減免學雜費

(減免50%最多不超過17500元)

6月1日至開學日

無須證明(四技、二技及二專新生註冊單已扣除行政院補助)碩士生不得申請

每『學期』申請1次

不利處境助學補助

開學日至10月18日

1.申請書

2.父母親及學生(學生已婚加計配偶)戶籍謄本正本(當年度7月以後戶籍)或新式戶口名簿(含詳細紀事)

*此弱勢補助為直接扣底下學期學雜費(非當學期減免) 

1.年所得合計不超過90萬元。

2.利息所得合計不超過2萬元,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100萬。

3.不動產總值不超過650萬元。

4.研究所在職專班不得申領

5.每『學年』申請1次

備註】

  1. 除【行政院減免學雜費】可與【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勵金】重複請領,【其他學雜費減免身分】與【其他政府補助】(農、漁會、核三廠獎助學金..等)不得重複請領。    
  2. 除【不利處境補助】115-1開學後用【紙本】申請,【行政院減免學雜費】已先換註冊單,有要身分變更者都必須線上申請,申請處出現【已收件】及【金額】就可以列印【新的註冊單】繳費。
  3. 同時需辦理就學貸款者,請先完成以上減免(除不利處境外)再至台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。
  4. 【申請書】產生需線上登錄資料後儲存,於列印處下載申請書並於切結書處親簽。
  5. 減免詳細說明請上美和首頁→新生→就貸、減免(內有入徑圖及範例) 網址:

https://www.meiho.edu.tw/p/412-1000-2202.php?Lang=zh-tw      

如有疑問可洽進修部:北區仁發樓2樓,總機(08)7799821。分機8614、8208。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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